马上要考中法史了`有几个问题希望大家能够解答``高分答谢`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24 11:39:28
马上要考中法史了`有几个问题希望大家能够解答``高分答谢``

1。名词解释:《钦定宪法大纲》

简答题:
1、简述清末修律的目的及实质
2、为什么说《大清现行刑律》是一部过渡性质的法典

论述题:试述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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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年考完了,通过了,选我的答案吧,是我参考课本写的。

1。名词解释:《钦定宪法大纲》
.《钦定宪法大纲》是1908年8月中国清政府颁行的一部宪法性文件,由“君上大权”和“臣民权利义务”两部分构成,其重心是维护皇权。

简答题:
1、简述清末修律的目的及实质
目的是为了减轻西方列强施加的政治和军事压力及国内压力,满足西方列强的政治需要,修律实质是为维护清王朝摇摇欲坠的统治。修律是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,虽然迫于内忧外患,主观上是一次被动的法律改革,但在客观上却引发了系列反应,直接导致了传统法律体系的解体,为中国法制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,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和法律观念的引进和传播。

2、为什么说《大清现行刑律》是一部过渡性质的法典
清末修律主要包括两种方式,一是删修旧律旧例,一是指定新律。《大清现行刑律》就是删修旧律旧例,改定刑法制度而成的一个代表。它在体例上改变了原大清律的六部分类方法将律文分为30门,对民事条款不再科刑以示民刑区分的原则,废除了一些酷刑,改革了刑罚制度,有一定的进步性,所以它的一些原则和规定在新法典中继续得到采用。但体现传统法典精神的诸如八议等制度均在《大清现行刑律》中如数保留,因而《大清现行刑律》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刑法典,而是新法典诞生前的过渡性法典。

论述题:试述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
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,是一场围绕新刑律中是否应该加入传统礼教内容而展开的争论。1906年,修订法律馆编成《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》奏请试行。新法一公开即遭到猛烈的批评。在争论中,以张之洞,劳乃宣为代表的守旧派力量被称为“礼教派”,以沈家本,伍廷芳,杨度为代表的革新力量被称为“法理派”。“礼教派”力主维护礼教,坚持礼法不可分,坚决拥护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传统礼制文化,反对对有关纲常伦理各条款的大范围改动;“法理派”主张引进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制度和原则,改进传统法律,具有一定进步性。争论的焦点在有关纲常名教的条款应当采用什么样的宗旨指导立法,即应当采取传统的纲常名教还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法理为立法宗旨。
礼法之争最后以“法理派”的退让和妥协而告终,沈家本等修订的新刑律被迫一改再改,最后在《大清新刑律》后面附上《暂行